日前,北京宣武区在陶然亭街道召开现场会,大力推广签订“双养”(精神赡养、经济赡养)协议活动,并将签订“双养”协议纳入法制化轨道,目前宣武区八个街道已有1500户家庭签订了“双养”协议,老年人与子女的纠纷越来越少了。
据调查,原来每年全区调解的6000余件民事纠纷中,涉及老年人生活的约占10%,其中很多是精神赡养纠纷。如阻止老年人再婚,限制老年人参加社会活动,长期不探望老人等等。
“双养”协议书共十项内容,由老人与子女和居委会共同签订,包括子女对老人的婚姻问题要做到充分尊重,不用任何方式干涉,并在客观上提供方便,子女不因老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对老人的赡养义务,以及子女不与老人同住的要做到经常看望慰藉老人等条款。宣武区老龄委在推广前首先选择了100户不同类型的家庭做为试点,许多老人反映签约后精神愉快了。
据老龄委介绍,天桥街道一位姓丁的老人与女儿同住一院,但以往家里有事总是老人去找女儿、女婿,而他们很少主动过来问候。在签订协议书时,街道干部转达了老人的心愿,老人的女儿恍然大悟道:原先总以为不缺老人吃、穿、用就是尽孝了,现在看来还得给老人快乐和安慰。如今女儿、女婿一周几次登门看望,老人逢人便夸协议书好。还有一位老人曾是秧歌队的主力,后因女儿说她“老来疯”,老人只好忍痛离开秧歌队,子女们听了街道老龄委宣传签订“双养”协议的意义后,主动检讨了自己对老人精神生活的忽视。